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9]8号)精神,现将张湾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7:30以前到十堰市文化广场集合(六堰中央华府前,考生可乘坐K4、K5路公交在文化广场站下车),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
三、考核
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请考生2019年7月8日到张湾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调档函和思想品德鉴定表,2019年7月20日以前将本人档案和思想品德鉴定表交张湾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视为放弃。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1张(与笔试准考证照片同版),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4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费用自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用餐。
3.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考核人选名单(见附件)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