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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十堰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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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6-22 14:23:3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房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全县2026年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房机编﹝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房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师(含1名退役军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房县在职在编教师。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0个岗位20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房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6年6月22日,报考者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网上报名及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对正式聘用时仍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四)其他报考要求

房县城关一中语文教师岗位报名对象为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该岗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退伍证扫描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承诺书(附件2,打印后手写签名上传)、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请及时缴费。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8:30至6月29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6年6月29日17:3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6年6月23日9:00至6月30日12: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需及时缴费。

(3)缴费确认:2026年6月23日10∶00至6月30日17∶30。在缴费期间,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采用微信或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因网上支付存在延时,扣款成功后需等待24小时确认缴费成功,请勿重复缴费,请考生妥善保管电子支付凭证。

(4)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房县人社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年7月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打印准考证:2026年7月7日9:00至笔试开考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881168。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谨慎报考。因报名窗口于6月29日17:30准时关闭,请报考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信息填写错误,或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照片为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清晰。

(3)对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4)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考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其中学科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两科合卷,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学科专业知识按照《岗位表》分学科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查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科,所有考生该科目测试内容相同。

3.笔试开考比例: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同时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1.对于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或取消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县教育局将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工作,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信息的真伪,含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请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审查人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县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四)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县人社局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无学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到达考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抽签区域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及与面试相关的纸质资料,均需放置在指定位置,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开始抽签后,考生仍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生须知,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不得交头接耳,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4)面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姓名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房县人社局和房县人民政府网等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县人社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后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及备案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房县人社局和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1.经房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2.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资格取消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19-3223722;

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19-3109286。


附件:

1.《房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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