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现申硕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结合武汉商学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武汉商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量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商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量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2025年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除另有要求的情况外,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职称等需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5年9月19日(周五)中午12:00至2025年9月25日(周四)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及《个人承诺书》(附件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缴费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9月19日下午17:00至9月25日下午15: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50元,以确认报名成功(请使用电脑端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19日下午17:00至9月25日下午17:00,9月25日下午17: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免笔试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无需缴费。
(四)笔试
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任教师岗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笔试事宜以笔试公告为准。
(五)资格复审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经学校研究确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予以保留。报考免笔试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当天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分。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加权计算。笔试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的人选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1.体检。体检工作应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存有疑问的,可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复查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查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学校研究,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重新进行体检。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阶段。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学习表现、诚信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武汉商学院官网(www.wb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聘同岗位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或学院统筹调配工作岗位,并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进人员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如有报名疑问请致电:027-84791957,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附件1: 武汉商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量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武汉商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