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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海外留学人员专项选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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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8 18:04:55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现面向海外留学人员专项选聘一批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需要的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安排到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综合表现较好。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若本科在国内高校就读,则需取得国内“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0月18日(周四)09:00--11月9日(周五)下午16:00期间点击《公告》或武汉组工网上的报名入口链接,进入“2019年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选聘生招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剂。海外留学人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统一在武汉进行。本次专项选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后,须同步将资格审查材料(后附材料清单)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博士或硕士)发送到指定邮箱whzzbzgc_3@wh.gov.cn,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周五)下午16:00。武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专项选聘工作专班将及时对网上提交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初审,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报名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和相关考务信息。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报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3)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4)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5)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11月5日(周一)上午9:00至11月9日(周五)下午16:00期间,登入武汉组工网相应链接下载打印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3、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海外留学人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预计于11月10-11日(周六-周日)在武汉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品质、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考生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对于报名人员较少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工网上公布。
       4、结构化面试。预计于11月24-25日(周六-周日)在武汉市集中进行。结构化面试前,选聘工作专班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材料,核实考生携带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等情况。结构化面试之后,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工网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海外留学人员主要采取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考察,重点了解其学习表现、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留汉意愿等情况。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依次进行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6、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后不再递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和专项选聘人员的待遇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进编、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选聘待遇及日常管理
       1、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转到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9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
       3、所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和《武汉市选聘生培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落户、住房和补贴等方面待遇。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报销其体检费及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4、所聘用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试用期一般为1年,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
       5、市委组织部建立专项选聘人员信息库,跟踪掌握聘用人员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等情况。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进选聘生岗前培训和往届选聘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每年拿出一定名额,定向从选聘生中招录选调生。对工作需要、表现的选聘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调到党政机关任职。
 
       四、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7-82402802 027-824027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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