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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规范大学生网贷监督管理

头像灵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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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1 13:54:23

       【背景链接】
       2021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等。
 
       【参考解读】
       [提出观点]
       要加强放贷机构客户营销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合理引导网络舆情,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综合分析]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违规校园贷产品打着“创新”的名头,利用在校大学生的特殊性,不在服务客户、管控风险方面下功夫,而是与科技公司合作,进行所谓的“精准营销”,通过虚假、诱导性宣传,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最终落入“套路贷”。
       另一方面,有些金融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甚至缺少尽责调查,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发放贷款,贷款利率远远超过正常水平﹔有些把业务外包给互联网平台后不管不问,平台随意加大收费,高昂的息费加大了借款人的负担﹔有些贷后催收管理不到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催收操作规程不完备,出现了暴力催收的情况。如此种种,不仅影响到学生的正常的学习生活,干扰了学校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对信贷市场的健康运行、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严重损害。
       在校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一方面普遍没有常规的独立经济来源,其收入来源主要依赖父母或家庭,少部分学生有奖学金助教、助研或其他勤工俭学的收入,基本上得以覆盖基本的学习与生活费用,但如果要发生额外的消费则未必可以满足﹔另一方面,这些学生在心智方面仍不够成熟,没有完全形成理性的消费观念,也缺乏个人财务方面的经验,再加上父母或家人不在身边没有人提醒或把控,容易出现消费冲动、花钱过多,从而导致入不敷出的问题。
 
       [参考对策]
       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从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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