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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市第二次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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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09 09:03:39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精神,现将2020年湖北省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咸宁市职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过考生第二次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等阶段,共有53名考生入围面试阶段,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2020年湖北省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咸宁市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 面试时间:12月12日(星期六),共1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
       2. 各职位面试日程:详见《咸宁市2020年度公务员二次考录面试日程安排》(附件2)
       3. 面试地点: 咸宁市委党校学士报告厅(咸宁市咸安区青龙巷1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面试根据所报考职位不同分时间、分考场,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状态,在面试入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通信行程卡”获取本人14天内行程轨迹),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面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面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准考证遗失可在省人事考试院联系办理补办程序。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6.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715-8126407

       附件:
       1.2020年湖北省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咸宁市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2.咸宁市2020年度公务员第二次考录面试日程安排
       3.咸宁市委党校位置地图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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