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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省面向吉林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8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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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02 15:34:23

       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21年面向吉林大学选拔选调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对象
       选调对象为吉林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法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规划、财会审计、农林水利等专业应届毕业生。具体选调职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吃苦奉献精神强,品学兼优。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三)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四)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荐
       报考人员下载并打印《湖南省2021年选拔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按照要求,真实、准确、负责地填写有关报名信息,报所在高校学院党组织、就业指导部门(田家炳B座122室)审核。
       各高校学院党组织、就业指导部门要按照报考资格条件,本着对报考人员、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审核报名信息,出具推荐意见,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将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以JPG或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名为“××大学+姓名报名推荐表”,纸质版推荐表由考生自行保存。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9:00至12月7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湖南省2021年选拔选调生报考须知》,按要求,真实、准确、负责地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推荐表和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情况。审查通过的,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其他环节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量化加分
       1.笔试
       时间:2020年12月20日
       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地点:吉林大学,也可到长沙市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9:00至1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其他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分类别划定面试入围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深度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量化加分
       对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省级(不含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进行量化加分,加1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量化得分适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和量化得分,按照1:1.5的比例,分类别划定考察入围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到拟考察对象所在高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选调志向、学习成绩、专业素养、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体检对象,并统一到长沙市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公示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培训
       公示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九)录用
       培训后,拟选调对象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等到相关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
       面试、考察、体检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顺序依次递补。
       有以下情形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2)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3)不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的;(4)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5)不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不参加岗前培训、不按时报到的;(6)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作为选调对象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
       选调到省直、市州直机关的,先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锻炼2年,其中到村任职1年,锻炼期间人事关系放到乡镇(街道)。锻炼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统筹安排回省直、市州直机关工作。选调到乡镇(街道)的,先统一安排到村任职2年。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试用转正、任职定级手续。表现的,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按博士研究生每人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4万元、本科生每人3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补助。
       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省2021年选拔选调生职位计划表
       2.湖南省2021年选拔选调生报考须知
       3.湖南省2021年选拔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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