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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宜昌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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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8 17:16:35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安排,现将宜昌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合格分数线见湖北人事考试网),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其中,同分情况按《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五条处理,考生的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相关人员均可入围资格复审。例如,某职位招考2人,如果第2、3名考生笔试折算成绩并列,则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总数仍为6人,如果第6、7名考生笔试折算成绩并列,则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总数为7人。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宜昌市直单位职位由市直各招录单位负责审核;各县市区(含高新区)职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见附件2。
 
  三、职位调整情况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资格复审前,对我市部分职位达不到相应竞争比例的须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经研究,决定取消当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岗(14230202009014018)、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14230202009014029)2个职位2名招录计划;核减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14230202009015004)1名招录计划(核减后该职位招录计划为1名);核减当阳市乡镇机关镇处基层管理岗10(14230202009016010)3名招录计划(核减后该职位招录计划为1名)。
  相关取消或核减的空缺职位计划,需要继续补录人员的,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可以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
 
  四、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3)。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资格复审时,考生须配合审核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报考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退役士兵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4)。
  4.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所需资料,按《报考指南》第二十九条等有关要求执行。
  6.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1)要求有“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见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资料中任一项,足可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2)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3)限户籍(生源地)职位的,需提供户口簿或高考登记表等材料。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或打印件均用A4纸,并在每页的右下角由本人手写签名。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相关事宜
  1.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经审核单位同意,可以委托他人或通过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委托书。
  2.凡放弃资格复审(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递补。
  3.对联系不上的考生,审核单位将根据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给考生发信息,若考生在24小时内仍无回应,或回应了但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4.报考人员在参加我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如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我市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隐瞒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5.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宜昌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http://rsj.yichang.gov.cn/list-53545-1.html)将陆续发布我市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上网浏览。
  6.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录用机会。
  7.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717-6252003(宜昌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附件:
  
1.宜昌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宜昌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3.资格复审登记表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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