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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公考时政热点:改革是治理“社区万能章”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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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03 18:16:11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说到“社区章”,恐怕很多社区都要禁不住吐槽,日常工作中,他们不仅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还总是被一些本不该自己出具的证明所累。不合理证明多,社区往往要牵扯过多精力,影响服务效能,居民常常也为此“跑断腿”,降低办事效率。这种乱象的病灶,无怪乎权责模糊、信息堵塞。唯有直指病灶、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
 
  清理“社区章”,改革是良药。针对权责模糊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权力边界。意见列出了亲属关系证明等首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每项证明都对应着明确的办事途径,将开具证明的职责范围依法确定下来,今后社区和居民再遇到相关情况时可以“照单执行”。针对信息堵塞的问题,要加强共享,打破信息壁垒。信息化时代,为民服务应当充分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意见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当所有信息都上了线、联了网,只要一键点击,就可实时查询,很多证明也将因此失去生存的土壤。
 
  该拒绝的证明要坚决拒绝,该跟上的服务要坚决跟上。改革涉及到破旧立新,在新旧政策衔接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空档期,或者政出多头,或者各自为政,这种相关部门管理和服务“真空”、工作断链的问题同样值得警惕。对于社区不再出具的证明,相关部门应该有接续的办事程序,而不是甩甩袖子,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意见要求,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或者可以出具证明、不应出具证明以及应当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事项,都要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列明办事指南。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就要统筹考虑,提前化解风险,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为社区减去了不合理的证明,目的是为社区减负松绑,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有关方面唯有不折不扣落实,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才能打通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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