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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公考时政: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新态势,法律的堤坝须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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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31 16:12:59

       10月26日,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草案修订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部分源于涉及对象是青少年群体,另一方面也因为近期发生的数起恶性案件,作案者均为未成年人。
       10月24日,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一名10岁女童被害身亡,嫌疑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警方对蔡某某实施了收容教养,期限为三年。此外,去年12月在湖南省益阳市发生的弑母案,作案者也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其还未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已经被释放。在这些恶性案件中,“作案者未满十四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不仅在社会良知上划下一道道伤口,也重重击打着法律的软肋。
       在审议修订草案时,不少委员认为,有些家长和孩子知法犯法,钻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轻或不入刑的空子。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的力度应加大。这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公众的看法。
       有不少网友表示“年龄不是重点,重点是是否主观犯罪”。当今的青少年接触信息的渠道日益广泛,心理和认知上的成熟程度比从前更深更早。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年龄作为衡量刑事处罚的标准是否合适,以及此前的年龄界限是否依旧适用等,都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考量。特别是部分施暴者有意钻法律的空子,此前一起杀人案中就有未成年人作案者扬言,“反正我才14岁,杀人不必偿命”。如果不能处理好年龄与处罚力度的关系,未成年人犯罪恐怕会成为令人忧虑甚至恐惧的社会问题。
       还有网友提出“被杀的未成年人,谁来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法律在施暴者面前失去震慑力,也意味着其同时在受害者身上失去了保护力。特别是上文提到的10岁女童被害案中,同样都是未成年人,受害者又该如何被法律保护呢?他们的权益究竟该怎样维护,同样是草案修订过程中需要考量的。
       此外也有网友建议应当加重对相关监护人的处罚,支持以罪定罪,把法律教育作为贯穿幼儿园到大学的必修课。
       可以说,现实的发展已使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势发生显著变化,原有的法律堤坝在现实冲击下出现了“管涌”和“漫顶”,必须及时加以修补、加高、筑牢,否则法律所守护的社会公平正义就会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请审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拟实施分级预防,细化教育、矫治措施,还有委员提出了“应该对刑法进行延伸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的观点。可以看出,相关法律有望根据当下的新情况做出更多探索和调整。希望相关部门在审议修订草案时能进一步回应社会期待,绝不能让年龄成为施暴者的护身符,法律也应当保护好那些真正需要保护的人。只有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戒和制约,方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恶化,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距离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越来越近,各位已经通过审核的考生,要调整好心态,按照自己的规划一步一个脚印,夯实基础,奋力提升,灵鹏教育预祝各位考生在考试中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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