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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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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3 16:39:23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鄂州市老年大学B栋一楼大厅(鄂州市委党校东侧,市内可乘坐6路、7路、12路、36路公交车到鄂州市老年大学站下)。
 
       三、资格复审方式及对象
       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达到报考职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职位取消情况
       因网上报名结束后,无人参加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分局警务技术职位(职位代码:14230202005008005)和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职位代码:14230202005002010)笔试,根据有关规定,现取消以上两个职位。
 
       五、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报考的需提供与职位专业要求相匹配的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二)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三)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机关提交原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共产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六)报考人员在参加我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市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六、其他事项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报考湖北省2019年选调生且入围考察体检的考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9日至31日。
       咨询电话:0711-3830508(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资格复审现场咨询电话(仅限当天):0711-5079222
 
       附件:鄂州市201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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