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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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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8 09:19:20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体检人员。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岗(14230202013004026)办公室综合岗招录计划1个,无符合条件的体检对象,该职位取消。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至6月27日(星期天),上午7:00集合(需提前30分钟入场)。各职位体检时间安排详见《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附件1)。考生务必查清自己报考的职位,找准参加体检的时间,按规定的时间集合参加体检。
       集合地点:州委党校学术报告厅集合,由工作人员组织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七条解释为准。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除核验身份及按体检项目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集合报到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
       2.根据省州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旅(居)史的考生;2021年5月7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龙岗区旅(居)史的考生;2021年5月8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越秀区、白云区、番禺区,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旅(居)史的考生;2021年5月22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增城区旅(居)史的考生;2021年5月3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旅(居)史的考生;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有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旅(居)史的考生;2021年6月10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旅(居)史的考生。2021年5月8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除上述七区,广东省佛山市除上述两区外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未解除健康管理的。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无论是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期间的。健康码非绿码,未排除健康异常可能等情形的。应及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接受健康管理。有上述情形的考生,请主动向州公务员局报告(联系电话: 0718-8429026),不得参加本次集中体检,后期视情况单独组织体检。
       3.考生集中体检前应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变化,了解省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集合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上相同的二寸登记照1张、体检费用500元(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
       2.考生在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3.请参加体检考生认真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标准相关文件,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4.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2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尽可能不要离开恩施。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不准个人驾车、乘车进入,不得带陪同人员进入。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从集合至体检结束,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
       6.考察工作将于近期有序进行,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查收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 0718-8429026

       附件: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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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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